第十届中博会珠宝及工艺品展
2013-08-18 14:36 | 来源:未知 | 编辑:admin
展会时间: 2013-09-25 至 28日
展出地址: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承办单位: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内容: 展品范围:
珠宝馆:
1、钻石:原石、裸石、镶嵌等;
2、玉石:翡翠、和田玉、岫玉、独山玉、碧玉等;
3、彩宝:红宝石、蓝宝石等各类有色宝石;
4、贵金属:足金首饰、K金首饰、钯金首饰、银饰等;
5、珍珠:天然珍珠、养殖珍珠、南洋珍珠、珊瑚珍品等;
6、设备及其它: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陈列及包装品、检测服务、产业园区、行业组织、媒体等。
工艺品馆:
工艺品:金属、陶瓷、水晶、树脂、雕刻等各类工艺制品;民间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
简介:
关于第十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珠宝及工艺品展览会组展工作的函各珠宝饰品及工艺品企业、各相关单位: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简称中博会)是中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专门面向和服务于境内外中小企业的国际盛会,是中国政府支持下的中外中小企业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是全球展览业协会(UFI)的认证展会。
第十届中博会定于2013年9月25日—28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馆A区举办,展览面积100,000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有来自中国内地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及境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0家企业参展,预计观众超过20万人次。第十届中博会珠宝及工艺品馆展览的面积为10,000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500个,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南方珠宝研究院联合承办,欢迎中外珠宝饰品及工艺品企业、相关单位(行业商协会、产业园区、商城、交易中心、院校及研究机构)踊跃报名参加。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度尼西亚中小企业合作社国务部、联合国南南合作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南方珠宝研究院
三、时间、地点:时间:2013年9月25日—28日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
四、展会主要活动 中国珠宝产业发展专业论坛 邀请国家相关部委(总局)及各省、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中外参展企业代表参加,就珠宝产业经济发展,珠宝经济领域的投资、出口、加工、贸易、生产等环节方面所遇到国内外经济政策和贸易壁垒问题等进行主题演讲及研讨。 招待晚宴及颁奖典礼 邀请国家相关部委(总局)及各省、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主承办合作方代表、中外参展企业代表、采购商代表参加,并就参展企业“质量、技术、产品、管理、品牌”等方面进行评定并颁奖。
五、现场及相关配套活动、专题讲座:珠宝知识及投资、理财等专题讲座。 珠宝检验:提供珠宝检验、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工艺大师:邀请工艺大师,现场进行工艺的制作表演。 模特风尚秀:珠宝模特展示、走秀(静态、动态相结合)。 定制、特卖专区:满足参会嘉宾不同的消费、投资、收藏需求。 拍卖捐赠:无底价拍卖、现场捐赠等、抽奖、有奖互动等。
六、展位收费标准 1、标准展位:国内企业12000RMB/9㎡ ,境外企业2000USD/9㎡ 2、展览空地:国内企业1200RMB/㎡(36㎡起),境外企业200USD/ ㎡(36㎡起) 3、参展企业享有的补助或优惠政策,请联系组委会咨询。
七、合作机会 1、展前宣传机会:宣传册、网站、参观劵、VIP请柬等; 2、展期宣传机会:会刊、手提袋、展馆广告、展商产品发布会等; 3、展期赞助机会:专业论坛、招待晚宴及颁奖典礼等; 4、更多合作机会:与组委会合办、联办相关主题活动;将公司自己举办的活动纳入珠宝及工艺品展的同期活动;申请成为支持单位、协办单位戓会议指定用品、礼品提供商等;如欲申请赞助、合作机会,请致电组委会工作人员咨询。
联系单位: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广东省质检院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