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新疆奎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经过几天的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魏某,破获“10·29”特大玉石被盗案,涉案价值17.2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36岁,新疆奎屯市人,奎屯某玉石店老板;魏某,44岁,新疆石河子市人,玉石店打工人员。10月29日下午,陕西来的玉石商人刘某在奎屯市玉石销售市场购买了4块和田玉石籽料,价值17.2万元。当晚,刘某将后备箱内装有4块和田玉石籽料的轿车停放在奎屯市阿勒腾肯特小区,然后去朋友家中睡觉休息。此时,从玉石销售市场一直悄悄开车尾随而至的陈某、魏某二人,趁天黑无人之机,用铁片、起子等作案工具撬开刘某轿车的后备箱,盗走车内的4块和田玉石籽料。然后,二人连夜驾车离开奎屯,前往石河子、乌鲁木齐等地寻找买主,准备伺机将赃物出手。
案件发生后,奎屯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一面对案发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和全面走访;一面发布协查通报,并对疆内玉石销售市场进行布控和寻找被盗玉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5日,经过专案组民警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工作,躲藏在乌鲁木齐市某商务宾馆准备伺机销赃的陈某二人被办案民警人赃俱获。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民警的讯问,陈某二人如实供述了他们合伙盗窃刘某车内4块和田玉石籽料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魏某已被奎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邬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