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使用翡翠简史
翡翠何时传入中国,何时将这种绿色的硬玉岩称之为翡翠,一直是人们探讨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有 着不同的看法,英国历史学家李约瑟在其《中国科学技术史》中认为:“在18世纪之前,中国人不知道硬玉这种东西,以后,硬玉才从缅甸产地经云南输入中国”。夏湘蓉等著《中国古代矿产开发史》认为:“这是一个尚待探讨的问题。”近年来许多翡翠研究者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张竹邦在其《翡翠探秘》一文中认为:“勐拱的玉石开采到元代臻于兴盛时代。”马罗刚、蔡汉伦两位在《中国宝石》的“翡翠溯源”一文中认为:“翡翠发现并进入贸易领域的时间上限不可能在元朝,更不可能提前。……明末已不是翡翠刚被发现的时期,……发现翡翠的年代在500年以上的说法是可靠的”。牛秉先生在其《翡翠史话》一书中认为“周朝时有翡翠,汉朝时也有翡翠。……但是直到明朝末年还是鲜见的稀有宝物,……翡翠制品在我国盛行,是清朝的事了。”作者认为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是需要将对历史文献的分析和考古的发现结台起来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认识。
1、章鸿钊著的《石雕》中有一刀把照片写的是:“周代翡翠器”、“上虞罗氏藏”,章鸿钊指出“罗叔韫先生家藏翡翠刀柄,云洛阳出土者、花纹与谷璧同、断为周代遗物,未识果然否?”从这段话中可以看 出章先生首先认同是翡翠,但是否是周朝(前11世纪—前256)的遗物还是不可确认。
2、在汉朝许慎编著的我国最早一部字典《说文解字》中关于翡翠二字的解释是:“翡,赤羽雀也。翠,青羽雀也”,由此可见,翡翠一词在汉朝表示一种鸟类。
3、《后汉书•班固传》中《异物志》中有“翠雀形如燕,赤而雄曰翡,青而雌曰翠,其羽可以饰帷帐”,可见翡翠指红、绿两色,在汉代有一种鸟叫翡翠鸟。
4、最早将玉石称之为翡翠的可能是汉代,班因《西都赋》中有“翡翠火齐、流耀含英”诗句;张衡《西京赋》中有“翡翠火齐,络以美玉”诗句,这里的翡翠已不是颜色的描写了,也不是鸟的称谓了。火齐是水晶的古时名称,与水晶并列的翡翠肯定也是一种宝玉石,所以说在汉代翡翠一词就是一种美玉的名称了,这种美玉是不是今日的硬玉岩翡翠还有待考证。
5、1968年在河北省满城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中发掘出一件镶嵌翡翠饰品;发掘报告称此翠饰“作马蹄形,两侧饰浮雕式对兽两只,中嵌兽头形翡翠”。此件翡翠可能是刘胜生前所用饰品,其生活时代是公元前100年左右。
6、1974年5月吉林大安渔场汉墓中发掘出“翡翠饰一件,圆角长方体,光滑细腻,里悬乳状纹理,一面有瑕。纵贯一孔,单向钻制”,使用年代是汉朝或汉朝以前。
7、1976年在吉林省永吉县星星哨水库“石棺”墓中发掘“翡翠坠二件、形似扁球,一端有两面对钻的孔”。墓葬时代是汉代。
5、6、7、条款中提及的三件出土文物都是由考古者断定为“翡翠”的,但未见经矿物组分测试,不知定名是否准确,如确定无误,那就可证实翡翠最早使用时间为汉代。
8、《华阳国志•南中志•永昌郡》中记载永昌及属县产物众多,有“黄金、光珠、琥珀、翡翠、蚕桑、猩猩、琉璃、轲虫、蚌珠”等,光珠是宝石;琥珀也是宝石,此处光珠、琥珀、翡翠并列,翡翠的含义定不是颜色或鸟类,而是珠宝类。宝石、琥珀等均盛产于缅甸,并且都是从缅甸运至永昌郡的,可推测此处所用“翡翠” 二字就是现今的翡翠,所以说翡翠专指玉石始于汉朝,且区别于宝石类。
9、《晋书•舆服志》:“及过江,服章多阔,而冕饰以翡翠、珊瑚杂珠”。牛秉先生认为“冕旒是圆 珠,必然用玉石制作”,此处翡翠二字绝不是指颜色,与珊瑚的功效等同,可能是指一种玉石。
10、南朝徐陵《玉台新咏•序》:“琉璃砚匣终日随身,翡翠笔床无时离手”,“琉璃砚匣”对应“翡翠笔床”,由此可见此处翡翠是一种玉石。
11、南朝齐诗人谢眺《落梅》诗中有“用持插云髻,翡翠比光辉”,说明当时已经有翡翠饰物了。
12、西安南郊何家村是唐朝耶王府旧址,在旧址的地窖内发掘出大批文物,内有部分宝石、玉器和翡翠。据戴应新先生在《关于<何家村出土医药文物新证>一文的讨论》中介绍“何家村出上的宝石共十六块,计蓝宝石七块,宝石二块,翠玉六块、黄精一块”,“这些宝石与三块珊瑚、一个圆圈纹玻璃杯、水晶碗、镶金的玉镯等一同装在一个提梁大银罐里,银罐盖里面的题记有‘颇黎等十六段’,‘珊瑚三段’,‘琉璃杯碗各一’,‘玉口环四’等字样,文物与题记核对,无一错漏”。从此段文字中可看出:第一,唐代存在翡翠是不争的事实;第二,颇黎是古籍中对宝石的旧称,而题记中用“颇黎等十六段”来称呼十六件宝玉石,一个“等”字足见唐代已将玉石与其他宝石相区别,但又归类于一大类,与珊瑚差别较大,故有“珊瑚三段”之说。唐朝长安地域如何称谓“翡翠”不得而知。
13、唐朝大臣、诗人令狐楚《远别离》诗中有“织鸳鸯履,金装翡翠者说明唐朝已有翡翠的发簪了。
14、宋代大文学家欧阳修在《归田录》中曾记述:“余家有一王罂,形制甚古而精巧,始得之,海圣俞以为碧玉。在颖州时,尝以示僚属,坐有兵马铃辖邓保吉者,真宗朝老内臣也,识之曰:此宝器也,谓之翡翠,云禁中宝物,皆藏宜圣库,库中有翡翠持一只,所以识也”可见当时人们已区分出翡翠与碧玉不是同一种美玉,而且翡翠的价值高于碧玉,是宫廷中的宝物,且比较稀少。欧阳修提及的这只王罂可能非宋代作品,因为“形制甚古”。但可以认为至少在宋代(960—1127)翡翠作为一种玉的名称已有专指,并与碧玉相区别。
15、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有“首无明珠翡翠之饰”之甸。明珠、翡翠并列,可见此时翡翠已是一种饰品。
16、《明史•舆服志》“皇后冠服”项下有:“其冠,圆匡冒以翡翠”,“皇后常服”项下有“首饰、测钧用金玉、珠宝、翡翠”。可见翡翠在明朝已写入皇后服饰定制之中,已见概念非常明确,但明定陵中未出土任何翡翠饰品,表明翡翠在明朝仍是十分稀有。
通过以上历史文献及考古资料提供的证据,可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1)已知出土翡翠饰品的最早年代为西汉,至少在汉代(公元前206—公元220)中国内地就已经有了翡翠这种硬玉岩的使用,但数量比较少。
(2)在汉代,翡翠具有三重含义:一是颜色,二是翡翠鸟,三是代表一种宝玉石,在滇西翡翠已专指产自缅甸的硬玉岩翡翠。
(3)翡翠使用范围分布有其地域性。翡翠的来源通道与张春的“蜀身毒道”有关。至于东北地区的古墓中发现的翡翠是否与日本翡翠有关,是否存在一条由日本经朝鲜半岛而抵中国东北的通道有待探索。
(4)唐朝已有十分确切的证据表明在使用硬玉岩翡翠。
(5)翡翠在中国大规模使用始于清乾隆年间。 明末清初,翡翠开采成为专门的行业,并在缅甸八莫建有税局,除特好的贡献给国王,大部分卖给了我国云南和广东商人,这些商人将翡翠不断运往广东、北京,至清朝康熙年间,成批翡翠运至北京。因为北京是清王朝的首都,是皇家贵族、达官富商聚集的地方。加之那时候社会崇尚奢侈,讲究排场,帽顶的翎管、胸前的朝珠、手上的扳指都愿买好翠的,以便在众目之下不低于别人。 另外朝廷送礼、贿赂风行,为避人耳目,翡翠是最适宜的礼品,这样也促进了翡翠业的兴旺,与此同时,缅甸国王从清康熙元年(1662)恢复向朝廷进贡,缅甸国王不断将翡翠进贡。据《光绪•云南通志》记载缅甸国王就曾进贡二十余次,贡品有大象、檀香、红宝石、蓝宝石、玉石等。清朝末年,翡翠的开采及利用达到鼎盛时期,清东陵慈清太后随葬宝物中众多翡翠制品也充分说明这一点。今日所见翡翠古旧器物,就多为此期产物。